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13日晚发布通报,网传游客在该县“花钱体验‘千人宴’全是花生毛豆”情况基本属实,涉事公司将对参与活动的游客给予全额退款。
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涉事企业在售卖“千人宴”门票时,没有公开这种宴会上哪些菜品,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如果售票时公布了菜品名单,实际上的是廉价的花生毛豆,涉嫌对消费者构成欺诈。当游客花128元体验,吃的却是花生毛豆,自然利益受损要吐槽。涉事公司全额退款是应有之义。
而当地4月11日在保亭民族风情街举办的“千人长桌宴”,菜单显示有14样特色美食。两相对比,就会发现“千人宴”变成“花生毛豆宴”,有“宰客”之嫌。相关企业的操作是否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也有待于调查。也就是说,仅全额退款未必能让游客满意,严格依法处理才是最佳选项。
更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是,用“花生毛豆”冒充“千人宴”,对这一民俗招牌造成了多大伤害?检索相关资料就会发现,各地“千人宴”并不是一种人数堆积,而是都蕴含悠久的历史文化,有的已经传承了上千年。对当地而言,这已经成为一个文旅品牌,那么,就应该有效保护“千人宴”品牌防止被伤害。
当各地旅游业蓬勃发展,作为地方特色的“千人宴”,已成为外地游客很感兴趣的一个体验项目,那么这个项目就不能野蛮发展,而是要科学规划、规范发展。比如“千人宴”大致包括哪些菜品就应该明确,如果企业使用“千人宴”这个品牌,就应该受到审批和监督。
如果游客参与“千人宴”体验项目,其合法权益要受到充分保障。因为保障游客权益,既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明确要求,也是吸引更多游客做大旅游“蛋糕”、做响“千人宴”品牌的重要抓手。一旦举办者打着“千人宴”旗号上的是花生毛豆,既要依法处罚企业也要剥夺企业使用该品牌权利。
从相关新闻来看,各地举办的“千人宴”普遍受到外地游客青睐,游客主要是想体验当地的特色美食、特色风情。而花生毛豆显然各地都有,既算不上特色美食,更与特色风情无关,给人印象是用廉价菜品冒充“千人宴”牟取暴利。所以其他地方要汲取这种教训,采取必要的手段捍卫“千人宴”品牌。
作者: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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