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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水泥封尸手段恶劣量刑会从重

极目新闻记者 余渊 刘毅

5月10日,网传安徽“警方和消防疑似在水泥块中挖出尸体”视频引发关注。10日下午,安徽阜阳警方就此事发布通报称,系两人在经营水果生意时产生矛盾,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将朋友费某某杀害,并将尸体装入混有水泥的箱中抛入河内。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视频显示,在一处被警戒线围起来的区域内,两名消防人员和一名拿着电钻的工作人员,正清理地面上一个水泥块。有网友表示,此事发生在安徽阜阳。10日上午,阜阳市多个部门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他们正在调查此事。

10日下午,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就此事发布通报,称2024年5月7日颍泉区一居民报警,称其家人费某某失踪。公安机关立即开展工作,于5月8日将涉嫌杀害费某某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抓获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男,47岁)与被害人费某某系朋友关系,两人在经营水果生意时产生矛盾,遂将费某某杀害,并将尸体装入混有水泥的箱中抛入附近河内。董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警方提示,为尊重逝者,请勿传播相关视频、图片。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本案属于故意杀人案,行凶者杀人后将尸体装入混有水泥的箱中抛入附近河内,试图藏尸掩盖真相,犯罪情节、手段恶劣,在量刑时会考虑加重处罚。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犯罪嫌疑人故意杀人致死,且藏尸水泥,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或将会面临死刑处罚。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王欣子律师表示,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涉嫌故意杀人,其将尸体装入混有水泥的箱中抛入附近河内,说明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性大,法官在量刑时可能从重处罚。董某某将尸体装入混有水泥的箱中抛入附近河内,属于掩饰犯罪行为的后续,一般不会单独定罪。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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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灵敏水滴u0:水泥封尸案,操场埋尸案……,人间离地狱有多远?!

2、网友民富軍强:故意杀人还有不死刑的?

3、网友心起善良:这个警方通报写的简明扼要,读者看的明白,不象有这通报不知究竟发生什么案件。

4、网友赏雪a:还怎么从重量刑?已经故意杀人了,不是死刑吗!

5、网友小保242902848:人生三毒,权利,利益,金钱。

6、网友事预则立青出于蓝:建议死者家属起诉狂飙

7、网友坦荡的蜻蜓Ri:天,这什么世道啊,能一起合伙做生意的关系一定不差,真敢下死手[祈祷]

8、网友流浪者125317286:既然抛河里咋个又被封在水泥下,不懂不懂。

9、网友谁疼谁知道:在美国大片里看到过,中国也有?

10、网友风轻云淡277:人性的丑陋就是没有道德底线了。尽快还死者一个公道吧。

11、网友关注宝岛:又是装箱抛入河内,又是电钻破水泥,到底咋回事?

12、网友指尖de微凉:现在发现尸体?家人没报失踪?

13、网友知道啦:从重处罚是什么意思啊!凌迟还是腰斩

14、网友坦荡的奶茶yD:判死刑,不能缓刑!

15、网友芸想衣裳婲想嫆:想起了张震讲鬼故事:有个女孩睡觉喜欢侧着,背刚好贴着墙,每晚都会梦到一个女孩找她玩,还和她说好朋友背靠背,原来是另外一个女孩被杀砌在了墙里

16、网友快乐的海浪q1Y:还有比死刑更严重的

17、网友落日时的霞:二手抓,二手硬缺一不可,一昧盯紧了经济思想走上邪路是肯定的,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道德理想建设不能松懈了。

18、网友灵巧糯米Nn:这种人不杀[发怒][发怒][发怒]?天理难容!

19、网友豁达清风lC:这杀人犯要是有律师出来开脱罪责的话那就没有天理了!

20、网友微民视野:怎么感觉视频与通告不相符呢?没有打码的视频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两条人腿,而用电镐打的疑是水泥墩啊,可通告说的是有水泥的箱子里,不知道是描述不对还是本人理解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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