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宾馆方介绍下,到宾馆从事卖淫违法活动。其间,宾馆经营者发现隔壁有警察查房,便向她通风报信。女子上天台躲避,直到5天后被发现死亡,后经鉴定符合高坠伤死亡。
事后,宾馆经营者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判处缓刑,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宾馆方索赔151万余元。4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此事发生在重庆市彭水县,经法院两审,驳回了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
图据IC photo
卖淫女子到天台躲避时坠亡
家属起诉宾馆方索赔151万元
据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事发时,肖某在彭水县经营一家独栋共5层的宾馆,其男友谢某常在宾馆帮忙。宾馆经营期间,未婚女子施某长期在宾馆从事卖淫活动,肖某经常给她介绍嫖娼人员。双方约定,施某按每次150元进行违法活动,其中50元给肖某。
2023年2月22日15时许,因有人想嫖娼,肖某通知施某后,施某到宾馆从事违法活动。其间,肖某发现隔壁有警察查房,便给施某发微信让她“快下来”。随后,嫖客下楼离开,施某却走向天台。事后,肖某联系不上施某,也未报警。直到5天后,谢某在下水沟凼发现已死亡的施某,随即报警。法院认定事实称,事发时,施某内心害怕,在天台寻找隐蔽地方躲避时不慎摔下,掉入下水凼。
同年3月3日,施某的父母与肖某达成调解协议,肖某支付安葬费6万元,施某家人认为有其余赔偿项目,可向法院主张权利。后经警方鉴定,施某符合高坠伤死亡。针对施某父亲的控告,彭水警方以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而肖某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在同年7月被彭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随后,施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肖某、谢某及涉事宾馆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51万余元。他们认为,肖某邀约施某从事违法活动,又称有警察查房导致施某慌不择路,事后联系不上施某也未及时报警,肖某存在过错。宾馆天台有安全隐患,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此外,谢某与肖某共同经营宾馆,应当承担过错。
法院驳回家属诉讼请求
认为宾馆经营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彭水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安全保障义务是保障正常状态下的合法行为,施某为逃避执法上天台躲藏导致事故发生,其逃避执法的行为不是合法行为,加之无充分证据佐证宾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宾馆不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肖某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呢?法院认为,肖某与施某共谋进行违法活动,共谋行为与施某死亡并无直接因果关系。肖某在面临警方检查时向施某通风报信,而施某自行选择上天台导致事故发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坠楼致死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肖某的通风报信行为与施某死亡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事发后,肖某虽无法联系上施某,但施某高空坠楼属意外事件,肖某未及时报警的行为也与死亡结果无因果关系。因而,肖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宾馆无责任,谢某也不应承担责任。
据此,彭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施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施某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他们认为,一审认定的施某长期在宾馆卖淫、上天台躲避不慎摔下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施某不存在逃避执法行为之说,肖某所谓的“警察查房”是捏造的事实。此外,肖某等有重大过错,肖某与施某是共同利益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查明事实与一审认定事实一致后,二审法院认为,不能认定宾馆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施某接受肖某邀约到宾馆从事违法活动有其主观意愿,坠楼发生在她躲避检查的过程中,躲避位置也是自己所选择,坠亡原因在于自己。纵然肖某的行为具有违法性,但不是对施某实施的侵权行为,也与施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因此,肖某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谢某在此事件中并未实施侵权行为,加之宾馆和肖某均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谢某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还认为,肖某邀约施某到宾馆从事违法活动,不应认定为双方形成合法的合伙关系,而应认定为合作从事违法活动。因而,双方共同从事违法行为,不受法律所保护。施某的生命消殒令人惋惜,但不幸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据此,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年2月28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施某家属的上诉,维持原判。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编辑 潘莉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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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勇往直前的生活家E3:上面记者也提到了,跟他通风报信,这就是合伙经营,没有逮到我们就分钱得到了,他就推责任,这是一点不公平,宾馆必须承担责任的
2、网友不拐弯w:霸凌、食品安全,诈骗比这个对社会的危害更大!!! 是否执法应该选择危害性更大的先打击才合理?
3、网友路上lushang:谁是造成死亡的直接责任人没查出来吗?她没事去楼顶干嘛?
4、网友番茄1629913403626730:如果没有查房那么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5、网友阿超:做什么工作不好出卖自己的身体
6、网友夜雪寒霜:可怜的女人
7、网友惠州吉通达东风风神:赔偿对象找错了,冤有头债有主!
8、网友左手干掉右手:坠亡后5天才发现,有点不可思议!
9、网友魔法湖泊pYJ:找北京律师郑爱丽
10、网友沉默是金633488213887:容留罪五年以下,判的这么轻?
11、网友淡泊的水滴rAL:命运不可违
12、网友好萌啊123456:女人不易命苦啊
13、网友朴实钢笔J:肖某判决感觉儿戏一样,也很轻
14、网友天空83169501:男的跑了,他跑啥,在屋呆的啥事没有,
15、网友留住晚事回味人生:最关键是没收那一局元,说到点子上了
16、网友逍遥心144025282:法律要是没有漏洞那就不需要辩护律师了,唉
17、网友a珍惜壹切a:这女人好可怜
18、网友kevin4688:可怜的未婚女人[流泪][流泪][捂脸][捂脸][捂脸]
19、网友用户9177966859381:奇葩的判决
20、网友男孩大家庭:掉入下水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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