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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刺死同居女友被判无期徒刑

大皖新闻讯云南男子自某某与一离异女子阮某某系同居关系,期间,自某某发现阮某某还与其他男子有染,在一次争吵中,自某某将其刺死,后主动投案自首。6月17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了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自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公开的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自某某,1977年出生,初中文化,务工。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自某某与被害人阮某某系男女朋友同居关系。2023年10月7日16时许,被告人自某某与被害人阮某某在普洱市一间出租房因感情纠葛发生争吵,愤怒之下,自某某先用木凳击打阮某某头部,将其打倒后用单刃尖刀刺阮某某胸部数刀,致阮某某被单刃锐器刺入胸腹部致心脏、血管、肝脏破裂急性失血当场死亡。当日17时许,被告人自某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自某某供述称,其与阮某某系同居关系,期间,其发现阮某某与一名谢姓男子有频繁联系,时常一起喝酒,甚至夜不归宿。而事发当天,矛盾起因也是因为阮某某接到谢某某电话,两人因此发生争吵。“我答应她可以分手,但要将我所付出的钱赔偿给我,但是她不打算赔偿。”

而谢某某的证词显示,其与阮某某相识后,两人聊天频繁,阮某某告诉他已离婚,带着一个孩子,随后两人成了男女朋友关系。

法院认为,被告人自某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使用工具故意杀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案发后,被告人自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系自首,依法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综上所述,法院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公民生命安全,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经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判决被告人自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陶娜

网友看法

1、网友敏锐山雀81:自某已经是剥夺他人生命,应该是死刑。法律判他无期徒刑,不合法!

2、网友自若漂流瓶wa:为什么这么残忍?我老婆南航空姐,绿过我一次,但我还是宠她爱她,她依然是我的宝贝

3、网友木易1818:自古奸情出人命。

4、网友徐高意:同居没证男的没权利管

5、网友灵巧书签iT:无期徒刑太轻,应判死缓,罪犯是先板凳砸被害人的头部,然后拿刀,刺了数刀将被害人杀死,情节恶劣,应该重判

6、网友浪人倭寇忍者必须死:都不值得,男方可以放手,女方可以提分手,干嘛勾三搭四

7、网友与世无争200:这不是“故意杀人”吗?

8、网友骑手联盟:应该判5-7年合理

9、网友流江河畔:故意杀人致死,为什么不判死刑!

10、网友想.:这理应当判死刑的。 分明就是故意杀人致人死亡,而且足够残忍社会影响很坏。 被害人已经死亡,他一面之词不可信也不能信。至于投案自首能说明什么?打一嘴巴子给个甜枣吃有意义吗!或者他很清楚自己足够完犊子根本跑不掉最后只能自首了!

11、网友策马天涯有知己:戾气太重!我这边昨天也是听说养身馆一位女性被杀身亡。只看到大批警力封锁现场,搭了个棚子应该是法医刑警在做事[祈祷]

12、网友绝处逢生:刚刷到20分钟打死老婆的,只判了十年

13、网友真真的东哥:既然同居,就是对彼此的认可,就要彼此忠诚,否则就分开再找

14、网友用户996125097988:不是杀人偿命吗

15、网友山河故里:故意杀人!为什么是无期徒刑?

16、网友清爽苹果S3P:故意杀人罪叛死刑!

17、网友会变身的仔仔:自古奸情出人命

18、网友自由人1663:不爱请不要伤害,当今社会要学会大度。又不是真夫妻,放手也是爱

19、网友调料35:法律就对于出轨不尊重婚姻的应该有惩罚

20、网友梓成: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判死缓都是从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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