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
近日,即将成为父亲的苟先生通过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提出,由于自己的姓氏“苟”带来了许多尴尬,希望未出生的孩子能够改姓。对此,贵阳市公安局和卫生健康局回应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可以选择不让孩子随父母姓,甚至可以选择其他直系长辈的姓氏,但需要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进行。苟先生的孩子未出生时不能更改姓氏,出生后可在医疗机构填写第三姓氏申请表办理。
在我国,姓名权受到法律保护,户籍部门允许个人在合理范围内选择或更改姓名。事实上,苟先生的“烦恼”并非孤例。一年多前,重庆市一“苟”姓女子申请改姓“敬”,事件登上热搜并引发广泛关注。2005年,河南省登封市十几户苟姓居民就因同样的原因申请改姓。有趣的是,这样的改姓行为早在唐朝就有了。2012年9月,西安市文物保护部门清理发掘唐大理寺正荀曾墓,墓志记载,荀曾本姓“苟”,因工作原因,其姓当时容易在少数民族中引起争议,为照顾民族风俗,故而在“苟”字上多加一横,改姓为“荀”。
根据2006年的统计,全国大约有43万人姓苟,在常见姓氏中排名225位,这说明,苟姓在全国范围内不是稀有姓氏,有一定数量的人口。苟姓是古姓,源流极长。据《元和姓纂》记载,其起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卫国,当时有个名为苟夷的大夫,后代就以他的名字“苟”作为姓氏。另一个说法是苟姓来源于姬姓,是周武王的后代。后因谐音近似国人喜欢用来骂人的动物就惨遭嫌弃,恐怕苟姓祖宗也始料未及。迫于社会压力,或为子孙子女利益计,后世的改姓之举,希望先祖武王们不要生气计较吧。
站在准父亲的角度,苟先生急于为未出生的孩子改姓,可能源自他青少年时代个人经历的影响——他希望通过改变姓氏来为孩子提供一个更加舒适和无压力的成长环境。也有人说,随母姓也可以嘛,为啥弃父母姓氏不取而舍近求远,其原因不得而知。还有,不少年轻时叫“招娣”“来娣”的女孩,长大以后为自己选择了心仪的名字,这样的新闻也不少。把姓名选择权交给孩子,让他/她长大后自己决定,是否也是一种办法?
但客观来看,对于苟先生未来的孩子,改姓只是让他/她摆脱和克服社会压力的第一步。拿校园霸凌做例子,起绰号、各类言语和精神羞辱,岂止是怪异的姓氏,身体特征如高矮胖瘦,还有说话口音,都可能成为歧视和霸凌的理由。改姓虽说是现实之下的无奈之举,关键还在于,父母要教会孩子学会尊重、学会面对歧视时如何有效应对。学校和社会也要在未成年人中开展反歧视教育,这才是避免孩子因“先天”原因遭受歧视的根本之道。
□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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