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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V:女厅官为何越被举报越高升

7月4日,湖南省委组织部公示的省委管理干部的任前公示引发关注。

这个干部任前公示,再次把董岚推上了风浪尖。

网友纷纷质疑,一个学术不正,硕士论文造假,博士论文造假的人,为何在举报中巍然不动,还能再次高升?

难道在官场上,学术论文抄袭是司空见惯?

也难怪,一个忙于官场的人,哪里还有时间搞学术,写论文,不抄袭、不叫代笔,如何能完成学位论文?别难为他们,要他们写学术论文,是不是有点要公鸡下蛋来。

有官场朋友曾对巧哥说,官场对这样的事是见怪不怪。他说官员在职读硕士生、博士,事实上他们都很忙,也没时间去上课,更没精力去搞学术。但为什么要热衷于文凭?因为高学历是升职的“敲门砖”。

所以,要他们写学术论文不抄袭,也就很难。他们往往都是找“枪手”去写,但“枪手”也是东拼西凑抄袭来的。

如今的官员,高学历的多,不是硕士,就是博士,看他们的简历大都是在职时获得的。如果把这些官员的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拿去检测,复制比率都可能很高。

2019年6月26日,时任益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的董岚调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就在这月的29日,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吴丹红教授举报,董岚的博士学位论文,13万字中至少有6万多字是抄袭的,而且大段大段的抄袭。

然而网友还发现董岚是个惯“偷”,还“偷”上了瘾。

网友实名举报,称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董岚的硕士学位论文《票据市场的发展及其主要法律对策》一文涉嫌抄袭他人论文,复制比率为42.6%。

董岚的硕士论文《票据市场的发展及其主要法律对策》,被指抄袭了冯嗣全1998年发表的《大力发展货币市场之我见》、《中华工商时报》2001年10月29日文章《揭秘:通往黑洞之路》等。

这篇论文是2002年1月上传到湖南大学的,总文字复制比52.3%,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42.6%,文字复制比最高部分达70.2%。

这哪里是写论文,这难道不是“偷”论文?

2019年7月9日,新京报记者从董岚毕业的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获悉,该院正在对董岚硕博士论文抄袭一事进行调查。“我们学院很重视这件事,但调查需要时间,是一个很繁琐、很复杂的过程。本着对学生、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有调查结果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调查需要时间,但也不需要5年吧?5年已过去,湖南大学至今也没给公众一个说法。

官方履历显示,董岚是湖南省衡东县人,1972年10月出生,其硕士和博士学位都由湖南大学授予。

有趣的是,比对发现,董岚的博士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法问题研究》抄袭的是同一届湖南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黎石秋的博士学位论文。再查询黎石秋的博士学位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问题研究》后,也是抄袭的,其中第15部分的复制达到75.5%,而第11、12部分复制比多达82%。董岚抄袭了黎石秋,黎石秋抄袭了其他人,两人又同时抄袭了由匡远配、汪三贵二人撰写的三篇论文。

这叫什么?这叫连环抄袭,你抄我,我抄他,难道真的是“天下文章一大抄”?

有意思的是,2007年12月16日,董岚在学位论文原创声明上签字,声明称“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什么叫打脸?文字复制比最高部分达70.2%,也叫独立的研究成果?试问“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你这个二级高级法官承担了吗?

巧哥想,这种公然说谎不脸红的人,如果她坐在法庭上,能有公平正义?她这个法官的领导(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能带领出公正公平法官,的确要打个问号。

更有故事的是,黎石秋2007年3月10日提交的论文,导师是王全兴,答辩委员会主席是刘定华;董岚2007年10月16日提交的论文,导师是刘定华,答辩委员会主席为王全兴。

难道导师与答辩委员会的主席,都没有看一眼他们提交的论文,如果看了,怎么就没看到董岚的论文与黎石秋的论文有“交集”、有雷同?

在2019年7月,网友就质疑说,这样论文造假,博取晋升资本,欺骗组织的干部,是否需要继续庇佑保护?

然而湖南有关部门就继续庇护保护,还要让董岚继续提拔重用,置公众的质疑举报而不顾,这种做法显然有损于党和政府形象,损害的是公信力。

提倡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这没有错。但知识化不等于文凭化,搞一个假文凭或者说真文凭含大水分的学位,就有了知识、就专业化了?这不是很荒唐吗?

拿黎石秋来说,一个县委书记能有时间专心读书,搞学术论文?

巧哥在县委机关工作10年,对县委书记还是比较了解,那时的县委书记还没有如今的县委书记会多,陪上级领导检查多,他们一个个都忙得不亦乐乎。如今的县委书记更忙,有时一天要开七八个会,据说比“双抢”的农民还忙,哪里还有时间有精力去读书写论文,只得偷机取巧。

这种唯文凭,也让一些埋头苦干,脚踏实地的干部吃亏,得不到提拔重用。比如上个世纪九十年初期、中期,小中专毕业的人,其实这批人是社会的精英,那时考中专要比上重点高中的高出几十分,都是初中拔尖的学生。但这批人由于文凭低,往往得不到提拔重用,被卡在文凭上。要升职,不得不去拿个大学文凭。

如果这些人还要在职读研读博,他们就一直在读的路上,要真正读,他们又有多少精力花在工作上?

他们在职读研硕士、读博,学费、旅差费都在单位报销。巧哥问问,他们究竟是为了自己读,还是为了单位读?如果是为了自己读,凭什么拿到公家报销?

当今,看那些公示的干部,不少是在职读的硕士、博士,如果把这些官员在职读硕博的论文,拿去检测,复制率是不是也和董岚、黎石秋一样?

教育部颁布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

我们至今看到的是董岚、黎石秋的学位证书并没有撤销与注销。

第七条还补充了一点,“(造假者)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他们能提拔,说明没有给予纪律处分。

在官场上论文复制高叫抄袭,但在文学界叫“文贼”。抄袭也好,文贼也好,都是丑闻。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行为,都在调查处分范畴。而论文抄袭,不仅有违学术道德,还直接违反了教育部法规,是典型的不忠诚,不诚实,欺骗组织,欺骗公众。

但令人意外的是,董岚不但没有受到影响,还进一步得到提拔重用。

难道湖南是一个法外之地?

网友看法

1、网友Peng: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举报当地都不重视,不给公众一个完整的调查结果。

2、网友儒雅西柚ze:尊敬的洪巧俊先生,您是这个社会为数不多的硬汉大俠,您这样的大写的人太少了。向您致敬崇高的敬礼!

3、网友奇妙书签qp:每篇论文交的时候都必须查重的,不然不会收。

4、网友幸福小鱼Xd:最搞笑的是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大学调查了五年,都没有给出个究竟算不算抄袭的结论。

5、网友荣儿要爱人如己:这次估计是完了

6、网友热情明月cR:西南政法大学的全日制是抄袭来了?

7、网友诗意扑克8uS:湖南大学面对湖南高院政治部主任学术造假,5年过去竞然下不来结论,在权势面前真的斯文扫地了

8、网友聪明的河流9k:己经实名举报了全国人民都在看湖南怎么样处理此事,如情况属实就太恶劣了,纪委监委查一下什么情况。

9、网友勇敢的轮船fY:查一下她干净不???

10、网友优美橙子Ov4:湖南大学难道是论文造假之地

11、网友清茶181413947:如果学术造假属实,这样的人能够公平公正执法,那绝对是一个笑话,应该撤销其现在的职务。

12、网友自若旭日C3:若不在学位上开展打假,造假风会愈演愈烈,会害死后面三代人!

13、网友愉悦的风筝5F:是哪个小天真的认为领导的论文是自己写的?

14、网友番茄5777183303:男朋友地位高、奈何?

15、网友清楚9802587274310:湖南在全国司法文明指数的历次评定中总在后面,近期不是倒数第一,就是倒数第二!是该知耻而后勇,加油改变了……[加油]

16、网友自若微风p6:从九十年代开始,某校开始大规模批发文凭,各地领导只要派秘书就可拿到各种文凭。大家都心知肚明,怎会为难自己?

17、网友正大光明湖泊6A:零二年我花四十块钱买了一个本科毕业证书,结果比同厂普工每月多领一百八拾块,干活还轻松[捂脸][捂脸][捂脸]

18、网友温柔船帆lU:何德何能一路高官,也应公示公示

19、网友梦幻轻羽:越举报越高升,请问纪检部门是如何工作的?

20、网友灵敏糯米1N0:不抄?湖大怎么能排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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