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区一栋高层今天下午发生爆炸,多个信源显示疑似一名女子在房间起火后坠落,目前媒体引述现场消防员陈述为燃气爆炸,关于这件事我想做几个提醒。
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根据深圳消防支队的消息,今天下午14时46分,南山区粤海街道悦府二期一栋发生警情,指挥中心调派首战力量16辆消防车80名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处置,南山大队全勤指挥组遂行出动。
深圳消防这个信息是下午15时52分发布的,之后多家媒体跟进报道,根据红星新闻此前的报道,附近建筑的居民拍摄的视频显示,一名女性被火逼到窗边后从高楼跳下求生,目前情况不明。
新京报17时28发布的报道,现场消防救援人员称,初步排查,起火点位于该住宅楼28层C户附近,起火原因为燃气爆炸,爆炸原因仍在排查。事发后有人员坠楼,目前已被120急救车拉走,此外一名目击者也看到了有人从起火楼层附近坠落。
到晚上20时01分,深圳消防发布最新消息截至18时,明火已扑灭,事故造成1人死亡,无其他人员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这里也是向不幸去世者表示哀悼。
有的朋友想让我说一下这个事儿的责任分配,但现在其实有点早,毕竟具体的事故原因还不确认,即便按照新京报的说法是燃气爆炸,究竟是有人故意搞破坏,还是居民使用燃气操作不当,还是燃气设备本身出现问题,燃气公司在这件事里有没有过错,物业后续的处置是否得当,这一系列的问题都不确认。
法律角度说,此类事件,参照以往的各种案例,如果是有人故意破坏或者从事一些危险活动导致,那么有可能是放火罪、爆炸罪或者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是有人操作不当,有可能是失火罪或者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如果是燃气公司有过错,可能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罪。具体说是什么结论还不清楚,附带的民事赔偿除了责任认定,可能还涉及一个保险是否能覆盖的问题。
总之,现在起火造成一人死亡,这个事情就已经升级了,财产损失还不清楚,但是估计也不会少,这个结果还是很严重的,就看最后官方的调查结论了,希望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另外我想提醒两件事,一个是给网友,我知道有一张聊天记录在网上流传,说是一个育儿交流群,里边提到燃气公司的问题,但是首先不确认这张聊天记录的真伪,这种截图我用ps也能做出来,其次就算这张图是真的,这个人说的是否准确也不清楚,我建议大家也不要轻信,也不要传播来源不明的信息,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目前深圳消防的信息发布还是比较快速及时的。如果说传播这种内容,最后发现是假的,你又说不清来源,有可能有法律风险。
当然您要说您确认这个内容真实准确并已经做好承担法律责任的准备,那这话算我没说。
第二,关于坠楼女子其实很多媒体都采用了涉及她的视频,现在情况还不清楚,这里可能我又要多管闲事,媒体现在传播的方式我有一点疑问,新京报的视频是给打了马赛克的,这个我觉得没问题,新京报可能有很多的争议,但至少这个马赛克打的是规范的,有一些媒体虽然用了这段,但是是用情况说明给遮挡了一下,这个跟打马赛克效果是一样的,我基本认同。
红星新闻视频里我没看到这段,但是图文报道里展示了这个女子坐在边沿的截图,我认为不是很合适,但相对直接展示视频还相对好一点,这个我有点吃不准,但如果我是编辑不会展示,除非说她事后证实生还了,那我可以考虑面部打码展示。
但有的媒体我就比较失望了,直接展示这段坐着的就不说了,有的是展示这个人后来躺倒被火炙烤,甚至从边沿落下的这个过程,这个我觉得观感非常不适。更不要说有些媒体怕人看不出来,还给打上红圈。
上次老人被野猪顶的报道我就说过这个问题,有些画面可能作为网友拍摄和传播问题不是太大,只要平台能过审就行,但是作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官方媒体账号是不应该直接展示的,这样的操作我认为有悖新闻伦理。
如果可以直接展示,新京报打马赛克是为什么?人家嫌流量多么?我认为类似人员坠楼的视频在向公众展示的时候都应该慎重。
而且就这次的报道来说,这名女子如果后续可以生还,她可以主张自己的肖像权、隐私权等权益,那她现在什么情况我们还不清楚,但她的家人在媒体上看到的是这些会是什么感受?她家人也是可以找媒体维权的。
所以我个人非常不建议媒体直接展示相关内容,希望媒体同行至少后续的报道可以换一些素材,也希望网友考虑是不是要传播相关图片和视频,咱们考虑给这位女士一点点尊重。
网友看法
1、网友公平正义:绝对是小区业主吧[捂脸]
2、网友香港货代庄主:肯定是小区或附近拍摄的
3、网友敏锐小鱼LU:[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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