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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安全知识,防溺水安全六不准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也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更不要私自到江、河、湖、水库等地游泳。

  2、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跳水前一定要确保此处水深至少有3米,并且水下没有杂草、岩石或其他障碍物。以脚先入水较为安全。

  3、需要下水救溺水的人的时候,一定要大声告诉他,不要惊慌,有人在救你。下水救人时,不要从正面接近,防止被溺水者抓、抱。若被抱住,应放手自沉,溺水者便会放开。救人者应绕到溺水者的背后或潜入水下,从其左腋下绕过胸部,然后握其右手,以仰游姿势将其拖向岸边,也可以在其背后拉腋窝拖带上岸。

  4、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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