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4年6月28日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范小华为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挂职),挂职时间2年。
决定免去:
李庆滑的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任命:
李晶为黔西南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廖选韬为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华、国刚为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任命:
赵鸿为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
罗华辞去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国刚辞去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胡兴燕辞去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赵鸿辞去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戴时昌辞去相关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6月28日 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黔西南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戴时昌辞去黔西南州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黔西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黔西南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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