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8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受贿一案。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0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用生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债券申购、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51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用生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用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用生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王用生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来源:央视新闻
网友看法
1、网友快乐而简单的人:我就想知道当庭认罪悔罪是不是能判的轻点?怎么犯法的时候,我们监察监管都不在线上呢?
2、网友明公子:法肃乾坤正,官清日月明。
3、网友创意安国985:反腐风暴永不停一定要对腐败贪官严查重判,为国家和为百姓除害!
4、网友无忧的面条h:严正风纪,绝不姑息
5、网友骆馨涧:判刑会太轻,应该直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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