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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赔偿案再审宣判

7月24日,“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赔24万元”案再审宣判。

澎湃新闻记者从庭审中获悉,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相关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80%,肖某某承担20%,吴某某不承担责任。法院认为,对于相关赔偿金额,原审认定并无不当。因此最终判定由公司赔偿19.2余万元,肖某赔偿4.8余万元。

该案即原告吴某某诉原审被告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肖某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据澎湃新闻报道,该案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23年4月20日,男子吴某某与同事在羽毛球馆打球时,踩到流浪猫肚子上致摔倒,构成十级伤残。吴某某遂将羽毛球馆所属公司和流浪猫投喂者肖某某诉至法院。2024年2月2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闵行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肖某某赔偿原告吴某某医疗费46550.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30元、营养费4200元、护理费6300元、残疾赔偿金168068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交通费800元、鉴定费2850元、律师费6000元,共计240198.20元;被告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上述第一项被告肖某某不能赔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肖某某追偿。

3月27日,上海闵行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表示上述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并发布相关情况通报。6月5日上午,该案再审开庭。

来源: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网友看法

1、网友奋发有为船帆yP:糊涂判官,原告本身也有责任,投喂本是出于爱心,这样一来,人们出门再不敢做任何好事,遇事都会以冷漠的态度对待,就怕惹祸上身啊,包括扶人待人接物,好事做不得,悲哀

2、网友诗意天空MSk:杀流浪猫不需要投喂者的同意,有事了就追究投喂者的责任…[泪奔]

3、网友咱真实点行吗:原告摔倒的男子也有一半的责任,为什么自己没有看到,没注意到?

4、网友外向春风CC:踩到猫肚子摔倒,不知道猫肚子被踩成啥样了,谁来赔偿猫的损失?

5、网友牛南:要是他踩到一个小孩他也没有责任吗

6、网友荒原:不太合理。这明白是告诉大家,不要做好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以后明哲保身吧

7、网友拉姑姐504:这世道,只能说太变态了

8、网友lemon20828909:为何被害人自己不承担责任!

9、网友龙须沟VS肇嘉浜:不要扶人、不要喂猫,谨记

10、网友淡泊辛雨:我早说过了,此类案例都可载入史册!!!

11、网友铭洋社人:我就想知道,猫怎么样了?一样有生命权。踩伤了!!谁赔!!

12、网友搁浅在树梢了:法院教大家如何碰瓷哈[大笑]

13、网友自在豆爸:又是一个倒退判决!!!人心冷漠呀!

14、网友白岩秀士:糊涂官判断糊涂案! 从此,人不可有爱心,不可做好人,否则易被陷害,惹祸上身[打脸]。

15、网友神秘松:男子自己承担70%,羽毛球公司承担30%。

16、网友淡泊的明月3W:我请俄罗斯的朋友吃顿饭。理论上我对俄乌战争负有百分之20的责任?需要我赔钱不?

17、网友菲浪漫465:上次说的,该区域相关监控没有,现在是监控找到了?还是仅凭同事的证言证明猫闯进去了???退一万步说,猫闯进去了也是场馆经营的安全问题,理应全部由场馆承担!非要喂猫人承担的话,投喂这只猫的每个人都应该承担,遗弃这只猫的人更应该判刑,咋没人管呢??[发怒]

18、网友雾里看花panda:这个案件延伸的理念为~某个杀了人的嫌犯,其父母有着不可推卸,因没有对其进行有效法制教育的责任!

19、网友西瓜好吃2018:判决过程不透明,不做评价,但我认为上海闵行区的公信力非常有问题。希望上诉。

20、网友甜橙:以后好人退世,坏人得势。[发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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