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家住江苏镇江市丹徒区的冯女士夫妇经人介绍,收养了一名刚出生一星期不到的女婴。
让她想不到的是,15年后,冯女士被孩子的生父母告上法院,要求确认冯女士收养关系不成立。
今年6月,丹徒法院一审支持了生父母的诉讼请求。冯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15年前,他们将女儿送走;现在女儿长大了,他们想要回女儿。15年来,我待女儿不是亲生胜似亲生,现在女儿也愿意继续与我一起生活。我希望二审法院考虑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冯女士说。
来源:现代快报
网友看法
1、网友来自汾阳的小伙:法院支持生父母是什么理由?
2、网友Excel_VBA_持续超越:生父母怎么有脸去提告??? 一审怎么有脸判支持??? 本质跟拐卖妇女儿童有何区别?!!
3、网友华仔5648:这是摘果子啊[捂脸]
4、网友军师088:法官大人:就算你颠倒黑白支持生父母,15年的抚养费有没有算?
5、网友风度翩翩海风:养一个孩子付出不仅是物质,还有精神,法院怎么没判这对夫妻丢弃罪?
6、网友无忧的青山7:呵呵,这么判还真是“法不容情”,都来给法官点赞[赞]
7、网友聪慧的念初心:这还是人民的法院吗??
8、网友老白子623:真会算计,别人抚养大了又想领回去,当女儿是物品吗?给多少抚养费和精神损害费?
9、网友血色浪漫TT:一审不能总是那么荒唐。
10、网友XXDDDXX:等几年大学毕业再收回啊,学费还贵着呢
11、网友我小机灵鬼:女儿可以不认亲生父母,毕竟亲生父母没尽到抚养义务。女儿成年后也不必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
12、网友生活如此美好0253:这就全看孩子了,不管法院怎么判,孩子要到哪家去谁管的着,又不是一岁两岁
13、网友莫绅仁:这种应该尊重孩子的意愿
14、网友遥望小兴安岭:养家肯定没有正规收养手续,本案法院应该多调查,让法律符合人情,应该让养家补办收养手续,我支持养家胜
15、网友长安箭:一审法官是希望像王浩一样红遍全国吗?
16、网友远望谷19127433:“经人介绍,收养了一名刚出生一星期不到的女婴”收养手续不规范吗?![捂脸]
17、网友夏日小雨匆匆:那就算一算十五年的抚养费。
18、网友自得其乐31752698:这亲生父母真不配
19、网友寒山冷眼看:唉,法院既然支持了生父母的诉求,你就退而求其次吧,先好好算算经济账!看能不能算出一个“天文数字”并得到法院支持!从补偿中给曾经的“女儿”留一疙瘩,这个女儿还会是你的……
20、网友往事随风0而去:抚养费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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