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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法院裁决:汉堡王是印度品牌

据《印度时报》19日报道,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浦那地方法院公布裁决,驳回了美国汉堡王公司(Burger King)对印度当地同名餐馆发起的一项长达13年的侵权诉讼。报道称,这一裁决令人惊讶,是在宣告汉堡王这个品牌属于这家印度餐馆。

《印度时报》报道截图

美国快餐连锁品牌汉堡王指控位于印度浦那的这家“汉堡王”餐厅商标侵权,寻求法院批准永久禁令,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和停止使用该名称。这起诉讼是在2011年发起的,而浦那地区法院在本周驳回了诉讼,做出了有利于当地餐馆的裁决。

法院给出的裁决理由是,自1991年以来,这家餐厅一直以“汉堡王”的名称经营,远远早于美国连锁店汉堡王进入印度市场的时间。不过,美国汉堡王公司成立于1953年,并于1959年在美国登记更名为“汉堡王”。

按照这项裁决的说法,原告在印度的第一家快餐店是于2014年11月9日在新德里开业的,晚于那家同名印度餐馆的开张时间。法院的裁决还称,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支持原告的主张,即被告的店面使用这个名字会迷惑或误导顾客。此外,原告未能证明因涉嫌侵权行为而造成的任何实际经济损失。法院还表示,汉堡王公司在试图证明这家餐馆在经营时侵犯了其商标权益方面“悲惨地失败了”。

报道称,遭起诉餐馆的老板此前表示,反对法院受理这起案件,称这起诉讼具有恶意,是为了打击真正的顾客和小企业。老板还提出,除了“汉堡王”这个名称外,原告的商标和他们的餐馆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这家餐馆的老板还提出了反诉,要求汉堡王公司赔偿200万卢比的损失,理由是在漫长的法律诉讼中,这家小店遭到了骚扰。然而,法院也拒绝了他们提出的赔偿要求,认定除了口头证据外,他们没能提供任何其他证据来证实这些赔偿要求是合理的。

《印度时报》指出,印度法院的这一裁决,可能会影响此后涉及印度本地公司和跨国企业的商标纠纷案件。

网友看法

1、网友温和的良夜:乔丹在我国也拿过乒乓球拍[呲牙]

2、网友戴墨镜夜奔:对比一下中国乔丹,法院最后判中国乔丹侵权,赔偿30万。印度这个营商环境对外国人极不友好

3、网友米哇咔:汉堡王的牛肉堡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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