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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女生酒后被强奸致死?检方回应

近日,有网友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今年2月自己正在读高三的女儿,在晚自习期间被女同学带出去和社会上的男子喝酒,女儿被多名男子灌醉后,被其中的两名20岁左右的男子强奸致死。11月20日,发帖网友王女士告诉记者,目前两名涉案男子已经以强奸罪被检方批捕,案件已经移交到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但此案开庭时间尚未明确。武都区人民检察院也向记者证实,“是有这个案子。”

11月20日,记者联系到了这位发帖网友王女士,她表示,自己的女儿小霞曾是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两水中学的高三学生,“当时她有一个女同学和校外的男子谈恋爱,在2月29日晚自习期间,这名校外男子和他的朋友们邀请我女儿的同学去外面喝酒,但我女儿同学觉得只有她一个女生不太方面,就拉我女儿去作伴。”

王女士告诉记者,后来在喝酒的现场有7名男子,一直灌小霞的酒,“小霞被灌醉后,被送到了其中一名男子的出租屋里。我女儿的同学先是返回了自己的住处,后来又回到我女儿所在的出租屋,看到小霞在床上已经睡着,便又离开了。紧接着出租屋内两名男子对我女儿实施了强奸,结果没想到第二天悲剧就发生了。”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警方尸检报告显示,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对小霞进行了法医病理学检验、死亡原因、性侵行为和死亡之间因果关系、醉酒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鉴定。鉴定意见是为,小霞系急性酒精中毒后颈部遭受扼压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急性酒精中毒为死亡的辅助因素。

王女士称,“两名男子只承认了强奸,并不承认我女儿的死亡与他们有关。”目前两名涉案的20岁男子已经以强奸罪被检方批捕,案件已经移交到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案开庭时间尚未明确。11月20日,记者致电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称,“是有这个案子,具体情况需要持有关材料到单位相关部门询问。”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陶善工

网友看法

1、网友浚子5566:全网没有一个人关注时间点吗?2月份发生的事,现在都11月了才来发帖,检察院的效率呢?为何好几个月了都没有什么进展?

2、网友上进圆月jD:应该再来一次像83年严打!!!也许不会漏掉任何犯罪之人

3、网友流星748093:首先没收作案工具,再追究刑事责任。

4、网友会酿酒的摄影师:两名男子这个叫轮奸,扼颈窒息叫做先奸后杀,这么恶劣的案件说的这么轻飘飘?

5、网友不吃鱼爱吃豆腐的猫:机械性扼死怎么按强奸逮捕。不应该是故意杀人吗

6、网友密思特王1:应当对施暴者处以极刑

7、网友梦尘:应该是轮奸吧!轮奸致死比强奸致死罪更重,这个法院在玩文字游戏吗?

8、网友天地间的蝼蚁:还有什么不能发生,高中生呀。这是要了妈妈的命呀。将畜生绳之以法。不要放过所有的坏人[火炬][火炬][火炬]

9、网友用户1262487140344:应该把女同学和7个喝酒的都告了

10、网友小羊也讲建筑:那个叫她出去的女生必需要负刑事责任,不然天理难容

11、网友和鸣胜:真的要严打了,现在真的太乱了。

12、网友自在的荒唐:约她出去的女生和灌酒的人都应该以强奸案的其同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13、网友jl155015417:罪行极其恶劣,如果这都不判死刑,简直天理不容!

14、网友一往无前旭日3: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恶性事件,为什么还不严打???等到什么时候才肯???

15、网友高级光束SN:轮奸按高一级强奸,致人死亡再上升一级,最低的15年起步,否则法院难易服众,判的轻法官有风险。

16、网友幸福水滴:强奸罪不合适,尸检结果证实扼颈是主要致死原因,应该以故意杀人来定罪。

17、网友海南侠:故意杀人,加强奸罪数罪并处。判死刑,立即执行。

18、网友聪明的微风1Z0:需要严打了。

19、网友王后于生:到时候了。必须来一次严打了

20、网友燕大侠:83年严打时期,强奸学生的犯罪分子,一律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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