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下午,河北保定徐水区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通报称:2024年11月20日9时许,我区大王店镇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一人死亡。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田某香 (女, 32岁 ) 到公安机关投案。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
11月20日,多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在河北保定市徐水区境内发生一起车辆反复碾压倒地人员的事件。
根据现场视频,在一家鞋店门口的道路上,躺着一个人,身上沾满泥水,一辆白色SUV从前方倒车后,从该人身上碾压过去,并在前方十多米的地方,从车窗伸出头往后探望。
而另外一则视频显示,疑似同一台白色SUV以倒车的方式,从地上的人身上碾过后继续倒车,然后又向前行驶,从倒地者身上开了过去。视频中,上述SUV未发现悬挂牌照。
潇湘晨报记者根据视频内容,找到了上述视频发生地,位于徐水区大王店镇的S333道路上,该路段距离大王店中学仅有几百米的距离。
事发路段附近的一名商户告诉记者,据他掌握的信息,上述事件发生在当天早上,当时他外出,回来后有多人向他说起此事。
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了大王店镇政府,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咨询警方。记者随后联系了徐水区公安分局、徐水区交警大队、大王店派出所,均未获得有效答复,徐水区公安分局政工室工作人员登记了记者反映的情况,并留下了记者的联系方式。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 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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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率真艺术家jY:石家庄曾经有过这样案件,交通事故后返回来碾压,判了死刑
2、网友养了二百万废物:死者若是普通人,这个女的犯了故意杀人罪也不会判死刑立即执行的。
3、网友上进的蜻蜓Vl:这不是交通事故了,涉嫌故意杀人罪
4、网友西局SS7D:故意杀人肯定没跑。 但我更关心是什么原因,情杀,仇杀?
5、网友勇往直前的微风h8:自首也是故意杀人!
6、网友VANGUARD:已经陷入彻底癫狂时代。。。
7、网友蓝天白云:又是一桩用车故意杀人不留活口的罪犯、这人肯定是死刑!
8、网友众康:首先可以肯定的说,这不是什么交通事故,这就是故意杀人。反复碾压,其用心之狠毒,手段之残忍,和持刀有什么区别?这样公然挑战社会底线和法律红线的行为,无法被原谅,必须依法严惩。
9、网友至美斋:故意杀人罪,支持死刑!
10、网友白山森哥:故意杀人,必须死刑。不能因投案自首而从轻量刑!
11、网友友善的哥哥:不是交通事故,是故意杀人案!
12、网友淇彤宝贝123:距离我上班的地方走路也就是10分钟的距离,今天晚上下班没敢走那条路,有点怕
13、网友越龙门:这就是故意杀人,必须死刑
14、网友观世界看人间百态:反复碾压就是故意杀人
15、网友自若饺子9aJ:故意杀人,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虽有自首情节,但不因此减轻处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6、网友中医之美:如果这样不判死刑,真的是天理难容[发怒]法院法官撤职,交通局局长引咎辞职[发怒]
17、网友蓝宝石:自首,也必须死刑,影响恶劣
18、网友一粒芝麻:自首也得判重刑。这是故意杀人啊!!!
19、网友红尘有爱nc:如果这样不判死刑,真的是天理难容
20、网友飞檐翘角遇上鸦:这几年到底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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