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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原董事长刘连舸贪1.21亿被判死缓

2024年11月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对被告人刘连舸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刘连舸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刘连舸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亿余元。2017年底至2020年初,刘连舸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违反法律规定,推动向相关企业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33.2亿余元,造成本金损失人民币1.907亿余元。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连舸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刘连舸收受贿赂后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违法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亦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鉴于刘连舸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和绝大部分违法发放贷款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具有多个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其所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记者:孙航 | 编辑:江萍

网友看法

1、网友抬杠专员:普及一个小知识,死缓二年可以改无期,无期可以改二十年。 二十年再立功减刑,最快是12.5年以后就出狱了。

2、网友爱生活的原野8LT:窃国者候,窃钩者诛

3、网友甄芯片卡:第一次见到经济犯罪判死刑的

4、网友诗与远方0828:对贪官污吏不杀不足于服民心!不杀不足于平民愤!

5、网友大山ZZ67:不明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与不死刑有什么区别?

6、网友端庄优雅海浪y6:一个多亿,不知道是多少百姓的生活费?

7、网友小白娱乐:犯重罪不判死刑是司法悲哀。这些人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

8、网友自若咖啡Eq:就是还能活命呗!

9、网友为你存在才不孤单355:为什么不是死刑而是死缓,真的是悲哀啊!

10、网友博学多才的咖啡5k:不管怎么祸害都死不了[酷拽][发怒]

11、网友用户水碾河三哥:该整顿银行领导层了[赞][赞]

12、网友环境宜人:死缓就意味着死不了!

13、网友正能量钢琴9Q0:所在单位也该死缓

14、网友鹏城日月明:缓一缓就缓过去了

15、网友无拘无束的优美宇宙0i:缓期二年执行,意味者,无期,不会死!

16、网友多才星球v:没死,笑掉大牙了

17、网友博学苹果:支持贪污五十万必须死刑,立即执行,就没人敢了。

18、网友奋发有为旭日SfM:应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亲属三代内不得从政从军。

19、网友春华秋实:真的是不明白,为什么会是这样子的?

20、网友新认知:为什么是死缓?这样的人还有什么可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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