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青海格尔木市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情况通报:
2025年4月5日接群众反映“格尔木市西大滩109国道有一雪豹尸体”。接报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会同市森林公安、交通警察部门赶往事发地调查。经现场勘查,在距格尔木市区130余公里处一雄性雪豹在路面死亡,现场有车轮沾血行驶痕迹。目前,公安部门对该雪豹死亡原因正在调查核实,若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
针对该区域野生动物活动频繁,我们呼吁广大司乘人员谨慎驾驶,注意避让在道路穿行的野生动物。
此前报道:
4月5日,有男子称在青海格尔木路遇雪豹尸体,现场血迹斑斑,疑遭车辆撞击。目击者称,雪豹有六七十斤,流的血已冻成冰块,尸体周围有沾血脚印,已报当地森林公安。
5日晚,格尔木森林公安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雪豹尸体已移交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死因确认,初步判断系遭车辆撞击,事发地段为109国道,已联系西藏交警调取监控。该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地点为拐弯路段,左边是河右边是山,该路段也发生过其他动物横穿公路被撞的情况。
据公开资料,2017年,雪豹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等级为易危(VU)。2021年,其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综合| 格尔木市林业和草原局、红星新闻、公开资料
网友看法
1、网友真诚原野cQn:请问中国公民是几级保护对象?
2、网友流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被撞身亡,肇事逃逸司机怕是躲不了牢狱之灾了[泪奔]
3、网友有趣的可乐Tw:按交通法雪豹横穿马路全责[呲牙][呲牙]
4、网友测绘民工:如果雪豹把人吃了呢?人怎么办?
5、网友青花:撞死了一级保护动物,至少应该报警,不该逃逸吧
6、网友友爱雪梨ai:一定要深挖,从严从重处罚,罚到这些人见猫都要跑
7、网友天鼎钢构:人还没有雪豹重要?
8、网友长江咸鱼:人的生命高于一切!
9、网友俊俏原野UF:以人为本,切勿本末倒置。
10、网友爱我中华大地oF2Z:人的生命贵。还是动物贵。在公路车撞到的也是违法吗
11、网友Fe7212:如果是车祸,那么是人要紧还是豹要紧? 动物保护法要好好普法,还要权威解释。别说死了雪豹要人偿命的话。不合理也不合法。
12、网友贝贝德拉贡:查监控,他插翅难飞。方圆十里修车店洗车店的记录全调出来,势必将逃逸分子缉拿归案。
13、网友武陵太守:我觉得是雪豹在攻击路人,它在前方拦道想再次攻击,吓得司机闭上了眼睛直冲过去。目前司机正在心理治疗中,问问大家,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14、网友盘山stone:一般故意撞的都会带走实物。 只要不是故意的。开车上路偶尔会赶远路,走长途,高速公路国道,凌晨四五点驾驶,谁能保证现场反应和刹车距离能安全躲过突然窜出来的野生动物。 青藏高原,四川藏区,内蒙,新疆,东北林区,野生动物窜出路面再正常不过,交通方面的意外难以根治,除非在数亿公里的高速,国道周围全部铺满隔离网,隔离网又不利于野生动物迁徙,更不可能把野生动物全抓起来隔离到保护基地动物园。 别动不动怪司机,怪地方保护保护措施,都不容易。自然法则和人类发展基础建设很多东西是冲突的,意外死亡只能当做发展淘汰了,没办法!
15、网友从辉hch:撞死了一级保护动物,至少应该报警,不该逃逸吧?
16、网友山河故人七零后:意外撞死的话,司机担责不?
17、网友太阳GeGe:找到车辆那最多是个肇事逃逸。如果调查到最后发现,司机没感觉撞到啥所以没停车的话,肇事逃逸算不上,是交通意外的范畴,保险公司来处理吧。
18、网友vh253:没提车辆和人员损伤损失,都在关心动物
19、网友剑南山:这比撞人严重,必须立案侦查[呲牙]
20、网友Loading79796682:按法律规定,撞死保护动物不能擅自离开,要及时报警,否则就是肇事逃逸。 但有个现实问题,如果车主说自己以为撞死的是流浪狗,法律也不能要求每个人都认识保护动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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