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女子周某霞被丈夫赵留超持刀刺死,此案引起广泛关注。
9月23日上午,广东省高院对此案二审宣判,维持此前一审的死刑判决。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据亲属介绍,周某霞1987年出生,是广东湛江市雷州市人。2008年左右,周某霞与河南平舆县人赵留超相识、结婚,育有一子一女。2023年7月7日,周某霞与赵留超向河南平舆县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申请,接下来进入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周某霞返回广州工作。
约两周后,悲剧发生了。
起诉书指控,提交离婚申请后,赵留超多次以电话威胁等方式逼迫被害人与其见面,并扬言要杀害其家人。
周某霞亲属称,2023年7月20日,赵留超再次约周某霞见面,“态度很强硬”。因担心赵留超有暴力行为,周某霞报了警,但赵留超不愿意去派出所。当时,赵留超坚持要见面,还称“互相道个歉、认个错,不要离婚了”。迫于赵留超的威胁,周某霞同意见面。
对于事发经过,起诉书指控称,2023年7月20日晚,周某霞为防被赵留超伤害,与其亲友一同到约定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翠园路某工业园门口等赵留超。当晚11时许,赵留超驾驶电动车到该处,下车后径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霞亲友阻拦,赵留超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不计后果地朝周某霞亲友上身要害部位进行捅刺,致多人受伤。周某霞见状立即逃离,赵留超即持刀追赶周某霞,其间周某霞摔倒在地,赵留超即持刀对其上身左胸部等要害部位连续捅刺多刀,后被阻拦才无法继续施害。之后,赵留超被按倒在地,其间仍激烈反抗,挥刀肆意捅刺,意图继续行凶。周某霞被捅刺后当场死亡。
据广州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2024年4月25日消息,4月25日,广州中院依法对被告人赵留超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留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留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赵留超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赵留超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今年8月2日上午,此案二审在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法庭未当庭宣判。庭审中,赵留超及其辩护人称,案发时,赵留超虽带刀前往,但并非蓄意杀人,其没有杀人故意,请求法院轻判。对此,公诉人认为,赵留超故意杀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法院已审理查明认定。
对于赵留超的上述辩解,周某霞的家属表示,受害者家属无法接受,认为赵留超是为了保命狡辩。
周某霞的家属透露,今年7月,赵留超的辩护律师曾联系受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提出赔偿8万元签订和解协议,他们回绝了。受害方家属的态度很明确,要求判处赵留超死刑,不会谅解赵留超。
另据羊城派客户端稍后报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基本一致。法院认为,赵留超有预谋且当众行凶,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赵留超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网友看法
1、网友清闲的阳光nn:对于想离婚的人,冷静期就是个煎熬期,黎明前的至暗时刻。增加了纠缠方反复拉扯的机会和精神成本,最大的代价就是丢命
2、网友灵巧明月FR:所谓离婚冷静期是非常不科学的设置,它增加了要求离婚方的安全风险,建议取消冷静期的规定,以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生命安全!
3、网友A子哎呦:这个跟冷静期有无关系并不大啊,没有冷静期,这样的人也会冲动,也会犯罪,也会走极端,为什么大家都要抨击这条制度呢?[捂脸]
4、网友小状元:已经打算分手了,还需要时间继续磨合,那是会死人的
5、网友南阳散人:责任在法官,死者家属应该起诉法官
6、网友太原李律666:对于本案这种性格极端的罪犯而言,无论有无冷静期,法官怎么判,他依然会基于他自己的执念置被害人于死地!问题的关键是,对于被害人而言如何避免悲剧发生是个难题!申请人身保护令?对这种性格极端的人,能有多大用处显而易见!求助公安机关,罪犯未付诸实践前,貌似公安机关也无能为力!受害人该怎么办,能怎么办?
7、网友水晶号:结婚可以设置冷静期,离婚没有必要设冷静期,建议尽快修改相关行政条例
8、网友非常可爱的汤姆:究竟是哪个人发明的冷静期?
9、网友阿呆不呆呵:fy把很多的离婚民事诉讼硬生生的拖成了杀人刑事案件。多少人离婚离不成到了杀人灭门,这种案件太多了
10、网友众康:支持广东高院维持死刑判决,正能量,为死者伸冤[赞][赞][赞]
11、网友踏踏实实9999:支持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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